项目招投标2022-05-12
一、基本信息
二、受理条件
国土与建设环保部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,窗口对提交资料进行审查,符合条件当场予以受理。
三、设定依据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第十二条: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,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,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。
2、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 第十一条。
四、收费标准及依据
不收费
五、申请材料
六、办理流程
上一篇: 招标最高限价备案
下一篇: 最后一篇